金融界2023年12月7日消息,九江路远物流有限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0日9时50分,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51港口镇路口检查时,发现九江路远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冯德志驾驶的赣GM886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上载有一车混凝土,从九江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到九江琥珀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地。经调查,九江路远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5月13日止),该公司名下赣GM886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现场执法照片、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记录单等证据为证。
九江路远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规行为。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给予九江路远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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